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行业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ZZ00115-3015-2003-00017
- 发文机关: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漳建计[2003]13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转发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行业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行业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漳建计[2003]13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设行业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漳建计[2003]1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行业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闽建计[2003]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如何做好我市建设行业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按照建设厅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按质按时完成这项工作。
二、2003年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包括:治理整顿道路站点情况;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情况;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实行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因实行减免收费政策而减少收入的情况;在开展治乱减负工作过程中,如何开展“三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的情况以及对企业反映大,矛盾集中的问题解决的情况;2004年治乱减负工作的安排意见。请各县(市、区)建设局按上述要求将书面总结及闽建计[2003]39号文中的附表(附件1-3)于11月7日前报市建设局计财科,以便汇总上报建设厅。
附:闽建计[2003]39号
漳州市建设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